根据国外以及中国有关住宅规范及标准,结合多年来的实践提出住宅电源插座的数量及布置要求,供参考。
电源插座设置数量的规定
(1)国家标准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-1996)*6.5.4条规定,电源插座的数量应不少于表1的规定;
(2)小康住宅电气设计《设计导则》中*4.3.5条规定,小康住宅中设置的插座数量不少于表2中的规定;
(3)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》(DGJ08-20-2001)12.2.2条规定,电源插座设置数量应不少于表3的规定;
电源插座的选用(1)电源插座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。一般应采用具有阻燃材料的中高档产品,不应采用低档和伪劣假冒产品;
(2)住宅内用电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插座,梅州插座,卫生间等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溅型插座;
(3)电源插座的额定电流应大于已知使用设备额定电流的1.25倍。一般单相电源插座额定电流为10A,**电源插座为16A,特殊大功率家用电器其配电回路及连接电源方式应按实际容量选择;
(4)为了插接方便,一个86mm×86mm单元面板,其组合插座个数较好为两个,较多(包括开关)不**过三个,否则采用146面板多孔插座;
(5)对于插接电源有触电危险的家用电器(如洗衣机)应采用带开关断开电源的插座。